大埔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政务OA系统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位:大埔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编号:GDQCZB18H053-3
三、采购项目名称:大埔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政务OA系统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14,936.00
五、申请的理由
R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六、论证专家名单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专业 |
饶拱维 |
嘉应学院 |
副教授 |
计算机 |
胡文俊 |
梅州农校 |
高级工程师 |
计算机 |
魏湘东 |
梅州市环保局 |
工程师 |
计算机 |
七、项目概况
为了提高大埔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日常办公效率、加快大埔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发展水平,大埔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建设一套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政务OA系统(服务期3年),实现全市各部门单位的“无纸办公”和协同办公,提高工作效率;通过OA系统的建设,有效的提升单位内部的办公效率和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能力,提高单位各部门办公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
大埔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政务OA系统,原系统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承建,持有系统整套源代码,为确保拟建设的一套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政务OA系统与现有业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及业务系统的连贯性与稳定性、不浪费原有投资、节约运维成本,基于项目的复杂性、延展性,确保能按时完成项目,只能由原开发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在原有系统基础上建设。
梅州市政府政务OA系统现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承建,为有效对接市政府的政务OA系统,保障市、县、镇、村公文信息的统一性、完整性和互通性,大埔县政府沿用了市政府政务OA建设单位提供的政务OA部署服务进行公文交换。现大埔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采购一套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政务OA系统,实现与市、县政府的公文无缝对接。
八、专家论证意见(详见专家论证意见表)
饶拱维
大埔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政务OA系统,原系统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承建,持有系统整套源代码,为确保业务系统的连贯性与稳定性、不浪费原有投资、节约成本,确保项目与现有业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1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胡文俊
大埔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政务OA系统,原系统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承建,持有系统整套源代码。另外梅州市政府OA系统现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承建,所以只有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承建才能实现无缝对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第一点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魏湘东
通过查阅和讨论,认为本项目:
一、大埔县政府政务OA系统与梅州市政务OA系统现使用的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承建开发的;
二、本次拟采购的大埔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政务OA系统,为实现与市、县政府的公文OA系统无缝对接,确保公文信息的统一性、完整性和互通性,以及不浪费原有设备、节约成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规定第一款内容,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GDQCZB18H053-3单一来源论证小组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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